在无法定事由情况下,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能否解除合同
来源:贾丹丹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03-26
人浏览
案情简介
B公司主张退货的理由
1、货物因A公司销售给B公司时价格高于市场价,且已经临近质保期,所以存在滞销的情况,符合销售单中约定的货物条件
裁判要点
(2)即使B公司从A公司购买的商品的价格高于市场价,这也并不必然导致B公司对外销售价格高于其他超市,对外销售价格的确定是B公司自主定价的结果。
货物滞销不能作为B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的原因。B公司和A公司虽然约定10日内商品有差异,货物滞销的,可以退换货,但是是退货还是换货还是需要双方协议一致,2019年3月18日的货物既是退换货的结果,但纵观本案证据2019年5月14日的退货,买卖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。
实务经验
以上内容由贾丹丹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贾丹丹律师咨询。
贾丹丹律师合伙人律师
帮助过 628人好评:1
长沙市芙蓉区天佑大厦26楼